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以 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 次会议主持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叶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叶芳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法律、管理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 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 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叶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叶芳女士简历:
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MBA),硕士研究生。2004年4月—2015年7月就职于中国中煤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任投资者关系经理。2015年8月—2015年12月就职于北京华控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任投后管理副总裁;2016年1月—2018年12月就职于北京华龙商 务航空有限公司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北京华控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其未持有 新研股份股票,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叶芳女士不属于.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