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研股份”)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周卫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周卫华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周卫华 |
否 |
1,180,000 |
0.94% |
0.08% |
否 |
是 |
2020-04-13 |
至解除 质押之 日止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补充 质押 |
合计 |
1,180,000 |
0.94%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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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补充质押源于周卫华先生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借款业务。该部分补充质押的股份之前于2020年3月10日进行了解除质押并偿还部分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根据周卫华先生与长江资管的总体解质押还款安排,结合周卫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将118万股进行补充质押。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股东周卫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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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周卫华 |
125,645,233 |
8.43% |
123,012,284 |
124,192,284 |
98.84% |
8.33% |
0 |
0 |
0 |
0 |
合计 |
125,645,233 |
8.43% |
123,012,284 |
124,192,284 |
98.84% |
8.33%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经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卫华先生沟通确认,周卫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
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
险,周卫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赎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长江证券出具的质押交割单。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