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 联方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书面承诺函,作为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承诺如下:
1、在上市公司进行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19年7月16日)前6个月内,本企业未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在上市公司进行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19年7月16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之内,本企业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本企业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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