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卫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7,700,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9%(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周卫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9,439,318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2%,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卫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周卫华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卫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67,700,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9%(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29,439,318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的
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周卫华不存在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周卫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周卫华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周卫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